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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深圳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时间 :2020-10-02 作者 : 来源: 浏览 :

想象有一天,城市也能够像海绵一样,通过自身良好的“弹性”来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能够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这样的愿景,在2030年的深圳就可以实现。今年3月,深圳市政府组织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会议,随后成立“海绵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也正式对外发布。

何为海绵城市?国家对其正式的定义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按照规划,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2 0 2 0年,深圳市建成区20 %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深圳市建成区8 0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届时深圳将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

建设海绵城市,才能较有效地缓解城市内涝

深圳城市建设的脚步加快,同时也是在对原始自然系统进行扰乱,改变了城市下垫面的材质,原来的土地现在都变成了钢筋混凝土以及柏油马路,原来下雨后雨水渗入地下,现在雨水只能在地面通过排水系统排走,所以城市越大越容易雨后看海,与此同时城市地下水位下降、热岛强度增加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也不断涌现。

与1980年相比,深圳城市综合径流系数增加24 %,地表径流量增加约4 0 %,汇流时间缩短,峰值流量增大,并切断了地表水、地下水、河流水之间的可持续循环,导致城市生态的退化。

以上种种城市发展的症结只 有 通 过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的 思路,改变传统城市建大管子、以快排为主的雨水处理方式,借助自然力量排水,“源头分散”、“慢排缓释”,就近收集、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让城市如同生态“海绵”般舒畅地“呼吸吐纳”,才能较有效地缓解城市内涝,并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污染,实现水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

事实上,深圳已经是国内较早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之一。2009年12月,市政府就决定全面加强深圳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并以光明新区等地为示范区,开展积极实践。五年来,深圳市先后在大运中心、东部华侨城、万科中心、南山商业文化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门户区市政道路等示范项目中,因地制宜地采用了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植被草沟及自然排水系统等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生态、节水效益。

今年3月,市政府组织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会议,正式成立“海绵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创建起有关工作机制后,领导小组日前正式印发《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2020年,深圳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深圳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以最高标准、最高质量开展深圳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

深圳海绵城市建设,以规划为先导以问题为导向

按照《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圳海绵城市的建设要以规划先行,把海绵城市要求落实到相关规划中。今后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

目前《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从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制度建设及执行、显示度等六个方面创建了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确定了24个近期建设区域,并对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对规划保障体系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从《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对于深圳新建的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建筑与小区、水务工程以及城市更新改造、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对于尚未开工和在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尽可能地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和整改。

综合整治类旧改项目,应结合沿路景观改造或公园、小游园等建设,增加相关海绵设施,如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生态树池等;结合截污工程,在城中村外围有条件的区域采用生态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措施对降雨进行调蓄和减量。通过旧改项目的海绵化改造,努力消除因排水设施不足造成的城市内涝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与此同时,方案也要求严格实行河湖、水库、湿地、沟渠、蓄洪区等城市现有“海绵体”的空间管控。推进城市蓝线划定,维持城市水循环所必要的生态空间。充分发挥水库雨洪利用和防洪排涝作用,改善城市水循环条件。

海绵城市的建设一方面以规划为先导,另一方面也将以问题为导向。领导小组正在认真梳理全市目前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热岛效应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结合海绵城市理念抓紧制定治理方案,哪里内涝严重、水体黑臭,就优先进行海绵改造。

2030年当全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时,届时的深圳,用四句通俗易懂的话来形容就将是“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案例

走访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 光明新区凤凰城

大雨过后路面基本无积水

热岛效应有效缓解

今年4月,深圳市以光明新区凤凰城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成为国家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未来三年,每年都将获得国家4亿元的财政补助支持试点区域的建设。

日前,笔者跟随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等一行来到凤凰城走访。在全市第一条以“低影响开发理念”开展设计建设的市政道路三十八号路上,虽然当天一场大雨刚刚停止,但路面却几乎没有任何积水。笔者在现场看到,机动车道采用排水沥青进行铺装,厚约5cm,具有排水、抗滑、降低噪音等作用,下部才是砾石层与路基。人行道则采用透水砖铺设,下面设置砂砾透水带,雨水可迅速透过。

同时,道路两旁还有下沉式绿地可收集来自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形成的雨水径流。据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任心欣介绍,下一般的雨时,路面雨水可经透水沥青入渗,经下层砾石层储存再汇流至道路一侧的边沟,这样一来雨水径流中较大的颗粒物可沉淀去除,然后再漫流至两侧下沉式绿地入渗;而超过设计标准的雨水径流,则可以经过雨水口溢流至市政雨水管道。目前通过模型模拟,三十八号路原设计排水系统排水标准由2年一遇提高到4年一遇;年节约15%的市政杂用水;雨水面源污染物中悬浮物可减少一半以上。

在另一处采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建设的公共建筑——— 光明新区群众体育中心笔者看到,该中心目前已形成包括绿色屋顶、透水广场、植被浅沟、下沉式绿地、透水停车场和雨水收集回用等设施在内的雨水综合利用系统。据任心欣介绍,这个中心可实现年径流综合控制率 60%,同时提供14立方米/小时的雨水回用量,回用水水质还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截至目前,光明新区已先后启动了26个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包括公共建筑项目2个、市政道路项目9个、公园绿地项目6个、水系湿地项目2个、居住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5个、工业园区项目2个,部分项目已建成。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除了光明新区凤凰城外,深圳市还将在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等23个片区因地制宜实践,涉及面积250.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9.6平方公里。当下,宝安区、前海合作区、坝光片区等区域已经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