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开展好2021年我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推动我省建筑节能与加快发展,促进我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和省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周锦科、桂旭鹏,联系电话:83133530、83133706;邮箱:zjt_kxc@gd.gov.cn)
2021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据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降碳 绿色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
三、主要活动安排
围绕“节能降碳 绿色发展”的宣传主题,以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优秀项目、先进技术为主要内容,结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一)2021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8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在广州市举行2021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厅机关32楼会议室,参加人员为厅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和新闻媒体有关人员;分会场设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议室,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各相关协会、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启动仪式议程见附件),开启本年度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等活动的序幕。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采用视频云观摩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形式,通过讲解与观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展示其绿色建筑具体技术措施,引领各地代表进行深入的学习与体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活动,积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进行观摩学习。
(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先进技术及优秀项目成果展。202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协会联动组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优秀项目观摩,在各地举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题展览。通过实物、图片等方式展示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新型墙材、散装水泥、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及优秀成果。相关内容可同时设计制作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子,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派发和宣传。
(四)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普法及宣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片区举办若干场《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班,重点对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咨询等机构进行系统培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制作《条例》解读长图、条文小册子、宣传影片等、广泛利用网站、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宣传,扩大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普及绿色建筑相关法律知识。
(五)绿色建筑发展专家论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线上论坛。以“节能降碳 绿色发展”为主题,探讨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等话题,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深对绿色建筑的理解并更加明确绿色建筑发展方向,为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不断推进我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六)开展绿色建材政策宣贯活动。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支持佛山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联合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深入我省各地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技术辅导,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绿色建材认证和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过程中的问题,加快我省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
(七)开展走进民众系列宣传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绿色建筑走进校园活动,录制绿色建筑科普课程视频,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广大学生群体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和知识,从小培养学生群体的节能环保意识。开展绿色建筑走进公共场所活动,印制相关宣传手册,在图书馆、科学馆、少年宫、公园、广场、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场所派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建筑领域的传播。
(八)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月系列宣传。
一是设置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宣传月系列活动。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设置“2021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专栏,对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和成果以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的集中展示和宣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官方网站设置节能宣传月专栏,对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和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二是制作和张贴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海报。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省节能宣传月的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设计制作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海报,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办公场所、居住小区、建筑工地等公共区域张贴,并通过二维码实时更新展示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和成果,带动全社会用实际行动实施建筑节能。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媒体宣传。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设置广东省建筑节能宣传月专题栏目,集中报道我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当地电视媒体、新闻客户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广泛宣传节能宣传月期间的相关内容,营造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积极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在各项宣传活动中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必要时应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宣传。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各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宣传力量,共同组织好节能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活动时要注重全过程摄影和摄像,及时推荐报送典型活动材料至我厅科技信息处。
(三)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和不足,将本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件:202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议程
附件
202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议程
一、时间
2021年8月25日上午09:30—11:30。
二、地点
粤财大厦32楼大会议室(启动仪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
三、参加人员
主会场:厅分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
分会场: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同志,市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散装水泥等主管机构和各相关协会负责同志,本地区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单位代表。
四、议程
(一)播放绿色建筑宣传视频;
(二)广州、深圳、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作经验交流;
(三)播放二个绿色建筑优秀项目案例视频;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
(五)启动仪式。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粤视会系统,请各分会场自行提前进行设备调试,我厅将于8月24日15:30时进行会场信号测试点名,请相关技术人员提前做好对接准备(会议邀请码:648-419-347,技术支持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570344559)。
(二)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会前14天内若有疑似症状、接触史的,不得参会。
(三)各市住建局确定一名联系人,于8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启动仪式各分场的出席领导,参加人数反馈给我厅科技信息处。